(二)消防安全制度执行情况
7、单位、场所是否在醒目位置公示消防安全告知书、承诺书、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。
8、是否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是否每年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培训,公众聚集场所是否每半年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培训,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是否每半年组织一次演练,其他单位是否每年组织一次演练。在火灾多发季节或有重大活动保卫任务的单位,是否组织全要素综合演练。
9、新入职人员是否开展岗前消防安全培训教育。
10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是否每月组织开展一次防火检查。
11、重点单位是否每日开展防火巡查,公众聚集场所是否在营业期间每两个小时开展一次防火巡查。
12、自动消防系统值班操作人员、电、气焊(割)操作人员、电工等重点工种是否持证上岗。
13、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是否实行24小时值班,每班不少于2人。
14、消防控制室是否悬挂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、人员职责、应急处置程序等相关管理制度。
15、每月是否对自动消防系统维保一次;每年是否对建筑消防设施检测一次。
16、对存在的火灾隐患是否落实整改措施、整改部门和责任人、整改期限、整改资金和整改记录。
17、进行电、气焊(割)等明火作业的,是否办理审批手续、并落实现场监护人和消防安全措施。
18、电器线路、燃气管路是否定期维护保养、检测。
19、是否建立微型消防站;专职、志愿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是否齐全完好。